国是访问|2023年中国经济能否重回“合理增长区间”?******
文/庞无忌
2022年中国宏观经济面临多重下行压力,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据专家测算,疫情暴发以来的三年间,中国经济平均增速低于5%,实际增速低于经济潜在增长率。
这种状况必须及时扭转!
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出把发展放在首要任务、提振各界信心的重要信号。逐渐走出疫情影响的2023年,中国经济能否回归“合理增长区间”?明年经济增长有哪些有利因素?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就上述问题专访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
康勇预计2023年中国GDP有望实现5.2%的增长。目前中国经济合理增长区间在5%-5.5%左右,所以明年预期增速处于合理区间。
他认为,如果明年能实现5%以上的增长,则可以带动中国经济逐步回归到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推动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这既是当下稳增长的迫切要求,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长期发展目标的关键。
采访实录摘要如下:
国是直通车:毕马威对明年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期如何?经济增速能否重回“合理增长区间”?
康勇:今年我国经济面临多重挑战,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对经济的拖累将有所减少、美联储加息步伐放缓,明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将有所改善,经济增速将较今年有所提升。
此外,2022年基数较低,也有利于明年同比增速的回升,预期2023年中国GDP有望实现5.2%的增长。我们认为目前我国经济合理增长区间在5%-5.5%左右,所以明年这个增速处于合理区间。
央行去年的一个研究也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速在5.1%-5.7%之间,明年的增速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此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要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经济增速和高质量发展都很重要。
国是直通车:怎么样看待5.2%的增速?明年实现5%以上的增长有何意义?
康勇:一方面,明年我国经济增速虽然加快,但总体复苏动能依然偏弱,5.2%的增速仍远低于疫情前6%以上的水平,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依然并不牢固。综合来看,疫情后四年(2020-2023)我国经济的平均增速约4.5%,依然弱于中国的潜在增速水平。
另一方面,明年我国5.2%的经济增速依然远超全球平均水平。IMF在10月最新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将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下调至2.7%,并指出占世界经济总量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将在今明两年内至少连续两个季度出现经济收缩。2021年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了114万亿元人民币,并有望在今年超过120万亿元,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占全球经济的18%以上,在这样大的体量上实现5.2%的增速实属难得。
二十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如果2035年中国人均GDP可以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我们测算未来十几年中国经济仍需要4.5%左右的年均增速。
如果明年能实现5%以上的增长,则可以带动中国经济逐步回归到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推动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这既是当下稳增长的迫切要求,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长期发展目标的关键。
国是直通车:您认为,明年中国经济增长有哪些有利因素?
康勇:2023年是贯彻落实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也将有所改善,具体体现在:
一是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加速放开。近期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和“新十条”相继出台。防疫措施不断优化,有利于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明年经济回归正轨。
二是消费随疫情缓解得到改善,储蓄助力消费复苏。随着防控措施优化,预计明年我国消费尤其是服务类、接触类、体验类消费将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家庭储蓄也有利于疫情后消费复苏。
根据测算,和历史趋势线相比,目前中国储蓄存款总体规模增加了近7万亿元。未来随着疫情的缓解、居民信心的加强,这其中的一部分超额储蓄也有望转化成消费。
三是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积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支持力度。我们预期明年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仍将维持较为宽松的基调,支持经济持续复苏。
货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继续将稳增长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总量上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结构上继续用好现有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财政政策方面,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同时,预期我国将加大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财政开支,拉动有效投资。
四是高技术制造业、新能源引领投资增长。受政策推动,今年我国制造业投资增速表现亮眼,前11个月累计同比增长9.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尤为亮眼,超出全部投资增速近18个百分点。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对产业优化升级、专精特新等高技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五是房地产市场修复,对经济拖累减少。我们研究显示,房地产投资下降10%,会拉低我国GDP增速约1.7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我国从需求端、供给端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房地产稳定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特别是近期“三箭齐发”,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三个方面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有望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缓解企业的信用风险。不过也要看到,目前家庭消费、投资信心依然较弱,房地产的复苏可能仍需时间。
六是美联储加息步伐放慢,人民币汇率、资本市场压力减小。预计后续美联储加息步伐将明显放慢,明年2月和3月分别加息50和25个基点,目标利率区间达到5%-5.25%,此后美联储将停止加息。毕马威美国首席经济学家团队预计2023下半年美联储将开始降息,并在年底降至2.75%-3%。
随着美联储加息步伐放缓,预期美元指数转弱,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有望走强。同时,美联储加息放缓带动美国国债收益率转弱,中美利率倒挂缩小,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将改善。
国是直通车:您认为,当前宏观经济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明年稳增长、稳经济大盘的发力点主要在什么方面?
康勇:今年以来,面对国内疫情散发,地缘政治紧张等超预期冲击,经济出现一定下行压力,为稳定经济,国家出台了一揽子经济政策和接续措施。从政策执行效果来看,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对推动我国经济复苏起到重要作用,但居民和企业预期偏弱,消费和投资意愿不足,政策效能有待显现。
明年稳增长经济政策要把恢复扩大消费以及提振市场信心摆在优先位置,在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的基础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同时注重财政、货币、产业、科技和社会等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财政政策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从政府债务情况来看,截至2022年三季度,中国政府部门杠杆率达到49.7%,较2021年底提升近3个百分点,但是与全球其他经济体相比,我国政府杠杆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存在一定加杠杆的空间。预计明年政府发债或将保持一定力度,稳定经济增长。
此外,我们认为明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将进一步发挥重大作用。今年下半年以来,央行通过政策性银行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运用这一工具,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预计明年政府将加大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财政开支,拉动有效投资。
货币政策方面,要更加精准有力。稳增长仍将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今年M2增速处于相对高位,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我们认为明年货币政策在总量上依然保持一定力度,推动经济复苏。
此外,随着美联储加息步伐放慢,我国汇率和资本外流的压力将明显缓解,同时我国通胀压力不大,物价总体温和,对我国货币政策宽松的掣肘将减弱,存在降息降准空间。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更多作品链接 一组词云,带你一览202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公平正义! 专访宋鱼水:让人民群众享有“触手可及”的正义 丈夫嫌妻子做饭难吃辱骂施暴致其轻微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